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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[2016]71號)有關制(修)訂裝配式建筑工程定額等計價依據的要求,住建部組織編制了《裝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》(征求意見稿)。據了解,該定額計劃將在近期完成最終審查,并批準發布實施。
據中國建設報了解報道,《裝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》以全國統一定額為基礎,總結了各地裝配式建筑技術經濟實際情況,對規定計量單位的裝配式混凝土工程、裝配式鋼結構工程、建筑構件及部品和措施項目所需的人工、材料、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制訂出標準。消耗量定額為各地區、各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編制裝配式建筑工程預算定額、概算定額、估算指標奠定了基礎,是合理編制裝配式建筑工程造價、指導發承包雙方計價的依據。
值得關注的是,文件中對于“裝配式建筑工程投資估算參考指標”列出了明確的參考數值,包括PC率20%、40%、50%、60%的小高層和高層住宅,以及鋼結構高層住宅的投資估算值:
《裝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》(征求意見稿)為裝配式建筑工程提供了統一標準的成本依據,登錄住建部官方網站(www.mohurd.gov.cn)下載全文(首頁→政策發布→2016.10.19文件),即可參考學習以下全部內容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