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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政府近日出臺新政:今后,全省各城市新開工項目要全面落實“海綿城市”建設要求。城市治水開始由“工程措施”向“生態措施”轉變,浙江城市建設邁上一個新的臺階。
浙江地處沿海,臺風、暴雨、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頻繁,給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嚴重影響。從2014年開始,財政部、住建部和水利部在浙江嘉興、寧波開始“海綿城市”建設試點。所謂“海綿城市”,是指城市像海綿一樣,下雨時能夠吸水、蓄水、滲水、控水,需要時又能夠將儲存的水釋放出來加以利用。
寧波市的試點區域慈城—姚江片區,曾是稻田平原,極易遭受洪澇災害。借鑒“海綿城市”建設理念,經過兩年努力,現在該區達到了“小雨不積水、大雨不內澇、水體不黑臭、熱島有緩解”的治理效果。
根據規劃,到2030年,浙江設區市“海綿城市”建成區面積將達到80%以上,綜合采取“滲、滯、蓄、凈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最大程度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自然積存、自然滲透和自然凈化。